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5-11-17 21:05:29 編輯:管理員 瀏覽:3480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 | 報告編號 | QCTC-ZXZ-15012P |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 | |||
單位)名稱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山海關開發區上海道24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王金鵬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丁克生 |
報告編制人 | 王金鵬、宋志義、李云 | |||
評價組成員 | 宋志義、李云 |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川 | 時間 | 2015.07.21 | |
采樣人員 | 劉逸群、孟照林 | 時間 | 2015.08.07 | |
檢測人員 | 劉逸群、孟照林 | 時間 | 2015.08.07 | |
項目簡介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金屬粉塵、紫外輻射、電焊煙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吨腥A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1﹞第52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鍵〔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 2010年以前投產的,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并將檢測、評價報告報本通知分級范圍確定的管理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于2015年7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該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項目組。評價項目組于2015年7月31日對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檢測人員于8月4日~8月6日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項目組依據對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編制了《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總粉塵濃度(電焊煙塵、砂輪磨塵、其它粉塵)、二氧化碳、二氧化錳、臭氧、一氧化碳、噪聲和紫外輻射。本次檢測共出具9項63個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 建議: | ||
(1)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與生產設備及布局、建筑衛生學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規范要求; | (1)按《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設置浴室。 | |||
輔助用室設置基本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規范要求; | (2)今后有新員工上崗,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離崗時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所有涉害人員按國家有關規范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 |||
(2)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電焊煙塵、砂輪磨塵、金屬粉塵、二氧化錳、紫外輻射。 | (3)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 | |||
(3)作業場所粉塵、化學物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亦未達到行動水平;防護罩后紫外輻射輻照度檢測值均為0;作業場所噪聲檢測值均低于80 dB(A),不構成噪聲作業。 | (4)本報告完成后,向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并取得回執。建議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電焊煙塵、砂輪磨塵、金屬粉塵、二氧化錳、紫外輻射。 | |||
(4)職業病防護設施 | (5)今后有新的建設項目時,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章實施職業衛生“三同時”。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采用自然通風。由于生產車間廠房較高,并設有大門,作業時大門敞開,自然通風可滿足防護需要。 | ||||
(5)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個人防護用品配置標準符合有關職業病防治標準、規范。 | ||||
(6)應急救援設施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已在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備案,配置的急救箱基本符合本單位急性職業危害應急處置需要。 | ||||
(7)職業衛生管理 | ||||
①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設置了4名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符合《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要求。 | ||||
②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制定了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并付諸實施。 | ||||
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制定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各項管理制度基本得到了落實。 | ||||
④職業衛生檔案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建立了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符合要求。 | ||||
⑤職業病防治經費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職業病防治經費能滿足職業病防治規劃需要。 | ||||
(8)結論 | ||||
山海關開發區電站輔機廠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與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并設置了急救箱、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且均未達到行動水平。該廠職業衛生管理情況基本符合職業衛生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 2015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