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5-11-17 21:00:13 編輯:管理員 瀏覽:3455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5010P |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 | 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 | |||
單位)名稱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海港區西港北路76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王金鵬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陳靜、鄧健 |
報告編制人 | 王金鵬、宋志義、葉慶 | |||
評價組成員 | 王金鵬、宋志義、盧忠偉 |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川、王金鵬、宋志義 | 時間 | 2015.06.19 | |
采樣人員 | 劉逸群、孟照林 | 時間 | 2015.08.10-12 | |
檢測人員 | 李靜彤、劉逸群 | 時間 | 2015.08.10-12 | |
2015.08.14-17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以下稱德邦玻璃鋼)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西港北路76號。 德邦玻璃鋼2000年8月11日成立,2003年9月遷入現址,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高維珠。德邦玻璃鋼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項目中屬于禁止和許可經營的除外):玻璃鋼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風力發電機葉片的技術開發及生產;貨物進出口。 | |||
德邦玻璃鋼生產過程中存在木粉塵、玻璃棉粉塵、玻璃鋼粉塵、其他粉塵、苯乙烯、二甲苯、乙酸丁酯、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1﹞第52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鍵〔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 2010年以前投產的,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并將檢測、評價報告報本通知分級范圍確定的管理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 ||||
為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規、規章,保證勞動者職業健康,德邦玻璃鋼于2015年6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項目組。評價項目組于2015年7月6日、7月16日對德邦玻璃鋼職業病危害現狀進行了兩次現場調查,編制了評價方案和職業病危害與建筑衛生學檢測方案。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2 日對德邦玻璃鋼進行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與建筑衛生學檢測。 | ||||
評價項目組依據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對德邦玻璃鋼職業衛生管理現場調查情況和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健康檢查等情況,編制了用人單位內審版《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德邦玻璃鋼組織相關人員審核了內審版評價報告,提出了修改意見。評價項目組根據德邦玻璃鋼內審意見對評價報告書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備案版 | ||||
《秦皇島德邦玻璃鋼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總粉塵濃度(木粉塵、玻璃棉粉塵、玻璃鋼粉塵、其他粉塵)、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丁酯和噪聲。本次檢測共出具8項72個檢測結果,其中3項15個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 建議: | ||
(1)德邦玻璃鋼建筑衛生學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規范要求;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與生產設備及布局、輔助用室基本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規范要求。 | (1)加強對全體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教育,使全體人員正確認識做好職業衛生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強對勞動者防治職業病的宣傳教育,使勞動者了解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及防護措施,督促勞動者自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 |||
(2)德邦玻璃鋼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 (2)加強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對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實行分級配備,即: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分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既保證防護效果,又避免過度防護,盡可能提高使用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舒適度; | |||
粉塵:玻璃棉粉塵、玻璃鋼粉塵、其他粉塵、木粉塵; | 呼吸防護用品應注意區分防塵面具、防毒面具適用場所;應為不同臉型的人員配置不同型號、尺寸的半面罩,確保面罩與臉部密合; | |||
化學物:苯乙烯、二甲苯、乙酸丁酯; | (3)規范職業健康監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勞動者上崗前(包括由其他崗位調整到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勞動者)應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 |||
物理因素:噪聲。 | (4)本報告完成后,重新申報的職業病危害項目,建議申報的項目為:玻璃棉粉塵、玻璃鋼粉塵、其他粉塵、木粉塵;二甲苯、乙酸丁酯、苯乙烯;噪聲; | |||
(3)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與作業分級匯總 | (5)噴漆房進風口改設在室外空氣清潔處; | |||
共檢測8項24個點,其中5個點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符合率79.2%,另有5個點達到行動水平。 | (6)手糊工位采用低處排風罩排除有害氣體,排風罩、排風機按國家標準設計,排風口高點排放(高于樓頂); | |||
(4)職業病防護設施 | (7)采用濕式手動打磨工具和濕式砂帶機,從根本上消除打磨作業產生的玻璃鋼粉塵危害; | |||
德邦玻璃鋼生產車間設置的防塵、防毒通風,均運轉正常但防護效果不理想; | (8)增加化工庫和噴漆房照度。 | |||
受設備本身特點限制,未設置防噪聲設施設置,半數作業場所噪聲測定值超限或達到行動水平。 | (9)主要負責人參加有關培訓培訓,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證書。 | |||
(5)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 ||||
德邦玻璃鋼建立、實施了《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配置了個人防護用品。配置的防塵面罩、防毒面罩、耳塞等主要防護用品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防護效果能滿足防護需要。 | ||||
(6)應急救援設施 | ||||
德邦玻璃鋼應急救援設施與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符合本單位急性職業危害應急救援需要。 | ||||
(7)職業衛生管理 | ||||
①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 ||||
德邦玻璃鋼指定安全部為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了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符合《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 | ||||
②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 | ||||
德邦玻璃鋼制定了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并付諸實施。 | ||||
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 | ||||
德邦玻璃鋼按《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制定、落實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 | ||||
德邦玻璃鋼建立了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 | ||||
④職業病防治經費 | ||||
德邦玻璃鋼職業病防治經費能滿足職業病防治規劃需要。 | ||||
綜上所述:德邦玻璃鋼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與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并設置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但防護設施防護效果不理想,作業場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的情況。在正確使用公司提供的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勞動者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
只要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按規定給所有受職業病危害影響人員配備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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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 2015年9月 |